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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1997,我成了世界首富凌云慕晓霜_蜗牛学打字小说

小说:重生1997,我成了世界首富

主角:凌云慕晓霜

作者:蜗牛学打字

最新章节:第198章 承担凌云的怒火

简介:凌云重生成1997年代的一个富二代。只是,富二代就是同名负二代啊!偏偏父亲还在此时病倒了,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,瞬间成了他最紧迫的任务。好吧!那就只能依靠先知先觉,到全世界金融市场去借点钱来周转了。随着他的疯狂敛财和大规模收购 ,很快 ,引起西方财团们的注意和打压。一场封锁和反封锁,制裁和反制裁的战争就此展开……多年以后,他却成为了西方的噩梦,同时多了无数的称号!

重生1997,我成了世界首富免费阅读

《重生1997,我成了世界首富》第1章 重生

六月份,地处东南沿海的广海省已然非常炎热。

深南大学附近一家光线黑暗的网吧里,凌云缓缓睁开眼睛,随后他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。

眼前虽然条件简陋,但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它就是一间网吧,准确地说,应该是传说中的黑网吧。

整个网吧大约三四十台电脑,都是传说中的老台式电脑,这种电脑不是已经淘汰很久了吗?

还有这环境,条件这么差,也会有人来玩?

不过,和凌云想的不一样,这个条件简陋的网吧,满座率竟然接近十成。

周围声音繁杂,许多人都在玩各种游戏,红色警戒,帝国时代等。

一切的一切都不算太陌生,因为这些场景距离二一年并不算遥远,他以前也有听说过。

“这里是哪里?怎么如今还有这些设备?”凌云脑中闪过一丝疑问。

他记得,自己之前和舍友们相约喝毕业散伙酒,结束后便回宿舍。

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,头部好像刚好碰到一块石头,随后自己就晕了过去。

“难道我死了?”一种不好的感觉充斥凌云全身。

突然,凌云的脑中剧痛起来,他双手抱住脑袋,脸色苍白,冷汗不停地流下。

紧接着,一些陌生的信息涌入他的脑子里,犹如开闸的洪水,一发不可收拾。

足足二十分钟之后,脑中的疼痛才停止下来。

凌云大口喘着粗气,身体不停地起伏,衣服已经被汗水完全浸湿。

“我这是重生了?”凌云低声呢喃,一些非常真切的记忆出现在脑海中。

今年二十岁,建安省南泉市人,也叫凌云,目前就读深南大学,大二刚结束。

国门开放后,父母跟随潮流来到深海市发展,后来还打下一片江山,开了一家几万平的星级大酒楼。

而如今正好是一九九七年,一家人已经在这里奋斗了十三年,可以说也算是半个深海人了。

“我似乎还是个富二代?”凌云愣了一下,心里总算多了点小安慰。

因为自己刚刚结束的前世只是个普通家庭,说实话,平时他还是很羡慕那些富二代,生下来就可以不用奋斗。

而这幅身体的原主人因迷上打游戏,放假后已经连续五天五夜在网吧里奋战。

就这样,身体终于支撑不住,猝死了,而这也刚好让自己占据了这副身体。

一九九七年,这可是华夏大时代的第二阶段,也是即将腾飞的时代啊!

如果说八零九零是草根创业的时代,是从无到有,从有到多。那么即将进入的二十一世纪,那就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,迅速膨胀的黄金时段。

很多行业都在今后几年转型,而一些行业更是迎来腾飞,而发展最快最具代表性的,则是房地产行业,以及刚刚开始的网络时代。

南极鹅,阿里妹妹,这次说什么也得投点钱买原始股啊!毕竟是富二代了不是?

现在南极鹅公司应该还没有成立吧?等再过一年多,应该是马树藤最着急的时候,到时咱参一股他应该会答应吧?

这时候,哪怕投一万元,嘿嘿!十年二十后也是亿万富翁了,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躺赚的吗?

更何况咱现在是富二代了呀!这简直是史上最简单牛逼的富二代。

既可以当败家仔,还能当个在别人看来极具投资眼光的败家仔,想想都美!

除此之外,马孕的阿里妹妹也得去投资一下,照顾一下他生意,嘿嘿!感觉自己就是一颗冉冉升起的风投新星啊!

至于祸害女人和小朋友的事,是那两位小哥做的,跟咱可没关系。哈哈!

随后,凌云关掉眼前的老台式电脑,结了帐。

前世的网吧,不管是环境还是设备,都比这黑网吧强太多了。

电脑对这年代的人来说是极具新鲜感,对他并没有多少诱惑力,毕竟都玩腻了。

刚走出网吧大门,凌云禁不住伸了一下懒腰,打了个哈欠,实在是这副身体太疲劳了,需要好好睡一大觉。

凌云随手拦了辆出租车,根据留下的残余记忆,报出了自家酒店的名字。

“好咧!”

司机大哥响亮答应了一声,按下计程器,便疾驰而走。

酒店离学校并没有多远,出租车很快就来到酒店门口,付了十多元车费后,凌云便下了车。

古道大酒店,这就是那个凌云的父母这些年奋斗打下的产业。

不过,现在这酒店属于我了,嘿嘿!总算没白死一场。

酒店共十八层,总面积有八万多平方米,总体格局为现代酒店加复古元素风格,装修十分不错,被评为四星级酒店。

“小少爷?”

凌云正感叹上天总算没太坑,在弄死自己的同时,也给找了一个好人家,冷不丁听到有人叫自己。

转头看了过去,却是一个身穿唐装,剃着平头,腰板笔直,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的男人。

“福伯?”

“您怎么来了,我爷爷呢?”没有多少不适应,凌云叫得还蛮顺口的。

根据记忆,眼前的男人名叫福康,比父亲自己的还大几岁,不过看上去比父亲年轻些。

福康从小就和自己的父亲一起长大,而自己从小就叫他福伯。

福伯其实是爷爷收养的弃儿,从小身犯重疾,被遗弃在路边,真巧遇见路过的爷爷。

也是命不该绝,凌云的爷爷是名很厉害的老中医,最后费了不小的劲,终于把奄奄一息的他治好,并收养了他。

福伯感念爷爷的恩情,便立誓一生奉凌家为主。

当然,不管是爷爷,还是父亲,都从来没把他当仆人。只是当家人一样,对父亲来说,他就像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大哥。

因为父亲不想学中医,嫌麻烦又不赚钱,还总遭限制,觉得没有发展前景。

爷爷无奈,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福伯身上,收为徒弟,因此,福伯的医术其实也是很不错的。

只是他不应该和爷爷一起在老家南泉市吗?怎么跑来深海市了?

“你怎么现在才回家,打手机给你也打不通?”福伯皱着眉头,语气有些不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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